董事会决议与赎回触发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恒邦转债”的议案 [2][3] - 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回避 [2][4] - 赎回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自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0月1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19元/股的130%(即14.55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3][18]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可转债 [16] 赎回核心安排与时间表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28元/张,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约0.28元/张(按票面利率0.6%及计息天数169天计算) [9][20] - “恒邦转债”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11月25日,赎回登记日与停止转股日分别为2025年11月27日和11月28日,赎回日定为2025年11月28日 [10][23][24][25] - 赎回资金将于2025年12月3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12月5日 [10][25] 可转债基本发行情况 -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公开发行3,16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6亿元 [11]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30亿元,可转债于2023年7月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11][12][13] - 可转债转股期自2023年12月18日起至2029年6月11日止 [14]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转股价格经历两次调整:首次于2024年6月12日从11.46元/股调整为11.33元/股,第二次于2025年6月12日从11.33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 [14][15] - 价格调整均因公司实施年度权益分派所致 [14][15]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