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7][21]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人民币38.23元/股,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8][24] -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9][16] -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未来适宜时机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3年内予以转让,若未使用将注销 [2][8][34] 回购方案审议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审议通过了回购方案 [1][4] -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4] - 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回购资金来源与财务影响 - 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8][25] - 按回购资金上限2,000万元测算,分别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的2.70%、4.15%、3.22% [29] - 公司认为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9] 股权结构变动预估 - 按回购资金上限2,000万元和价格上限38.23元/股测算,预计回购数量约为52.314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884% [22] - 按回购资金下限1,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数量约为26.157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442% [22] - 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29] 相关主体持股与减持计划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关键主体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30] - 上述关键主体在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日的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 [9][30] - 回购提议人黄富元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 [32]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