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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农商行员工被要求退回三年过节费,回应来了

事件概述 - 广州农商行要求员工退回自2022年起的过节费,每人合计接近1.4万元,第一期先退2500元,后续从工资中扣除 [1] - 该要求由各分支行行长口头传达,未见相关书面通知 [1] - 银行回应称此举是为进一步规范津贴福利发放,确保符合相关制度和规定,并称绝大部分员工予以理解和支持 [1] 合规背景 - 广东省总工会印发的实施细则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3000元,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 [2] - 要求退回过节费与“反向讨薪”不同,后者主要针对因违规违纪或出现职责内风险损失超常暴露的员工,进行绩效薪酬的扣减、止付或追索 [2] 行业情况 - 要求员工退回过节费在银行业有先例,例如2022年有银行要求员工退回2019年的“冬至”节日费600元,系根据巡查整改要求 [1] - 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已成为上市银行的常态,2024年年报中,大部分上市银行提及该机制,有10家银行公告了具体金额,合计超过1亿元 [2] - 自2021年监管发布指导意见以来,已有13家上市银行披露过追索扣回的具体金额,不少银行已连续披露3年,累计金额接近3亿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