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2] - 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为2025年10月16日至2028年10月16日,保证期间自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6] -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 内部决策与授权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7] -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3] 被担保方与协议细节 - 被担保方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5] - 本次担保由公司单独提供,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也未设置反担保 [2][6]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6] 担保必要性及累计担保情况 - 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支持其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6][7] -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1,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65% [8] -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