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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拟简易程序定增,披露近五年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发行申请背景 - 公司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 监管处罚历史 -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2] 监管措施历史 - 2022年,持股5%以上股东郑军在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时未停止卖出公司股票,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及深交所监管函 [2] - 2023年,公司董事配偶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深圳证监局对董事姚新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 - 除上述两次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 整改措施 - 公司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2] - 相关董事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公司督促全体董事、高管及相关股东加强规则学习 [2] -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进行内部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深圳证监局 [2] 整改效果 - 通过整改将提高公司内部人员专业素养,完善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机制 [2] - 整改旨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