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11月3日届满,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将为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69.8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2][8][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与执行历程 - 2020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 - 2020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原则同意该激励计划的批复 [3] - 2020年12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 [3] - 2020年12月11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 2021年8月9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5] - 2021年11月4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8] - 公司后续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各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系列议案 [5][6][7] 本次解除限售具体安排 - 本次解除限售涉及激励对象2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9.87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13% [2][9] - 本次解除限售为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4% [8] - 该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11月3日届满 [2][8] -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7][9] 相关机构意见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9] - 律师意见认为,本次解锁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解锁条件已满足 [10] -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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