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权益变动跌破25%
股权结构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6.17%降至24.85%,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 [2] - 一致行动人鄞州捷伦持有的2958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其持股比例由1.32%降至0 [2] - 控股股东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及郑永刚)持股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变动后合计持股55900.8926万股,占总股本24.85% [2] 股份变动背景与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鄞州捷伦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所致 [3] - 此次变动不触及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且未违反相关主体已作出的承诺、意向及计划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