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80.6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6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5,415.74万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14,486.4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0,929.30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进行了专户存储,同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 公司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将前期终止项目后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800.00万元变更至两个新项目 [2] - 变更后的项目为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以及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50吨羟基酮系列光引发剂项目 [2] - 变更事项已获得保荐机构同意意见 [2] 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内蒙古久日和宏远天呈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 - 公司及两家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于2025年10月17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 -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甲方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乙方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丙方为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 专项账户初始余额为0元,仅用于指定光引发剂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5][9] - 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现场调查和查询,并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6][10]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在大额支出(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净募集资金20%)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7][11] - 协议自各方签署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持续督导期结束失效 [8][12] - 争议解决方式为提交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