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26日和4月28日分别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 - 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的担保 [2] 担保进展情况 - 公司近期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2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3] -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0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 [4]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浙江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30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5] - 光华进出口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等 [5] - 公司持有光华进出口100%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 保证人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为浙江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 [8][9] -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9] - 保证范围涵盖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9] -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类型不同,均为相关义务履行期满之次日起三年 [10][11][12][13][14]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为10亿元 [16] -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65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77% [16] - 公司所有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