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核心诉讼案件(中南设计院诉公司) - 公司作为被告,被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起诉,涉案金额为6,299.97万元 [2] - 案件源于2018年签订的市政道路PPP项目施工合同,合同一期暂定价59,958万元,二期暂定价50,086万元 [5] - 原告方诉讼请求为判令公司支付款项6,299.97万元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4] 诉讼背景与关联案件 - 该诉讼是此前公司与中南设计院工程款纠纷的延续,公司曾就工程款支付问题起诉中南设计院并获得二审判决,判令中南设计院支付工程款7,590.93万元及利息 [2][3] - 本次原告起诉的款项(如工期延误违约金等)因其未在前期案件中提起反诉而未获审理,故另行提起诉讼 [6] - 案件目前处于待开庭审理阶段 [2] 其他诉讼仲裁情况 - 除核心案件外,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未披露诉讼仲裁累计涉案金额为3,234.13万元 [7] - 在其他诉讼中,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涉案金额为652.41万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涉案金额为2,581.72万元 [7] 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与解冻 - 公司此前因法院执行及财产保全事项,银行账户资金合计840.42万元被冻结 [10] - 近日,部分被冻结资金合计804.26万元已解除冻结,截至2025年10月21日实际被冻结金额降至36.16万元 [10] - 剩余36.16万元冻结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的0.08%,占净资产的0.07%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