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鹰牌科技与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 公司提供的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980万元,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和鹰牌科技提供的担保最高本金限额各为人民币3,000万元 [1] -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其能保持良好控制,风险可控 [6] 内部决策程序 - 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批准 [2] -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可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7]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兴业银行佛山分行签署的担保合同均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4][5] - 各项担保的期限均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5]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7,235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4.79% [8] - 其中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6,695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0.92% [8] - 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31,0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