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顾“传富”与“掌权”,上市公司“试水”股权信托
(原标题:兼顾"传富"与"掌权",上市公司"试水"股权信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吴霜 目前,中国第一代富裕人群的财富管理需求逐渐从"创富""守富"走入"传富"的阶段,而现实中,不少家 族企业在传承中频频出现的"分家"与"内斗"成为了其财富和企业顺利交接的绊脚石。 一边是股权控制,一边是家族和谐,如何巧妙平衡二者的关系是传承中必须考量的核心问题。 简单来说,就是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设立一个特殊目的载体(SPV),达到兼顾税收优化与管理权控制 的目的,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通常由委托人或其指定方担任普通合伙人(GP),掌握执行事务 权,而受托人则代表资金信托以信托财产出资,担任有限合伙人(LP)。然后,由SPV平台收购目标公 司,即拟传承的家族企业股权,使得股权被间接装入家族信托名下。 比如,2022年,欧普照明实际控制人马秀慧作为委托人先设立光信·国昱1号家族信托,受益人为其两名 子女,再通过其本人控制的欧普投资与受托人光大信托共同成立上海峰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 称"峰岳合伙"),其中,光大信托代上述家族信托登记为有限合伙人,欧普投资为普通合伙人。2022年 9月、2023年3月,马秀慧通过大宗交易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