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晨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准使用自有资金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开展业务 [2] - 授权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任一时点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2] 业务资金占用限额 -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准使用自有资金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开展业务 [2] - 授权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任一时点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2] 业务资金占用限额 -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