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新23转债” 赎回暨摘牌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在2025年9月8日至9月29日期间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50.75元/股的130%(即65.98元/股),触发了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5][5] - 触发条件为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5]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新23转债"的议案 [5] 关键时间节点 - "新23转债"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0月24日 [2][6] - "新23转债"最后转股日及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9日 [3][6]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0月30日 [6][12] - 可转债将自2025年10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4][14] 赎回价格与方案 - 赎回价格为100.2192元/张,其中包含面值100元/张和当期应计利息0.2192元/张 [4][7]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依据为票面利率1.00%和计息天数80天 [7] - 个人投资者税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1754元/张,税率为利息额的20% [7] - 居民企业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税前100.2192元/张 [8][9] 持有人应对选项 - 持有人可选择在2025年10月24日前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可转债 [4] - 持有人可选择在2025年10月29日前按照50.75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票 [4] - 未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的可转债将被强制赎回,赎回价格为100.2192元/张 [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