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纳川董事长被“限高”
公司经营与法律风险 -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因与兴业银行泉州泉港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未履行义务 收到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限制消费令》[1] - 公司2024年度被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 - 公司表示目前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未受到限制消费令事项的影响 将积极沟通争取尽快解决金融借款纠纷诉讼[1] 公司股权与控制权变动 - 截至2025年6月末 公司董事长陈志江仅持有公司0.68%股份 前两大股东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28%)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1%)[2] - 2013年8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江离婚 将其所持公司6753.24万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32.29%)的一半即3376.62万股分割给张晓樱 按当天收盘价计算市值超5亿元[2] - 2023年7月 陈志江因其与前妻张晓樱债务纠纷 导致其持有的公司340万股股份被公开拍卖[2] 公司历史合规问题 - 2021年7月 中国证监会对陈志江、张晓樱和纳川贸易涉嫌共同操纵公司股票进行立案调查[2]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2019年1月28日至4月1日 张晓樱等人控制使用41个证券账户通过多种方式操纵公司股票交易[3] - 操纵期间公司股价上涨54.51% 同期深市创业板综指上涨35.27% 偏离19.24% 张晓樱需承担4910万元违法所得及1.47亿元罚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