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与招股说明书不一致 收到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监管措施 - 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责令改正决定书(【2025】224号)[1] - 监管措施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 违规事项 -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不一致[1] - 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1] -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