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披露3.17亿诉讼进展 重整后债务纠纷按计划清偿
诉讼进展与影响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金额达3.1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1% [1] - 公司作为原告的主诉案件涉及金额1.35亿元,占净资产的8.79%,主要为工程合同纠纷等维权类案件 [1] - 聂某霞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已达成和解,原告已主动撤诉 [1] - 所有债务事实发生在2024年11月22日之前的诉讼案件,债权人均可按《重整计划》清偿方案获得清偿 [2] 重整计划执行 - 公司重整程序已于2024年12月30日终结 [2] - 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引入投资人和清偿债务,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12.34股,共计转增33.14亿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59.99亿股 [2] - 转增股份中11亿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获得资金7.94亿元;约15.14亿股用于直接债务清偿;剩余7亿股作为预留股份 [3] 业务转型与经营业绩 - 公司已成功剥离传统生态环保业务,转型为专注于新能源电站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的企业,业务包括光伏、风电、水电、热电联运和储能等 [3]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21.83万元,同比下降88.10%;实现净利润为-143.51万元,同比增长99.87% [3] 历史风险警示与重整进程 -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东园”,原因为2023年末净资产为负、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及持续经营能力存不确定性 [2]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2日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