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核心信息 - 2025年半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3元(含税)[2][4] - 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9月12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 - 本次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3,075,653,888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1,496,578.30元[4] 分配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为分派对象[3]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5] - 公司对股东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和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6] 差异化税收处理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派现0.033元,税款在转让股票时由证券公司扣收[9]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现0.0297元[10] - 通过沪股通投资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现0.0297元[11]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每股派现0.033元(含税)[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