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展:天宜新材股民索赔案件,又有部分投资者收到核损报告
公司法律事件与索赔进展 - 天宜上佳(现更名为天宜新材)因证券虚假陈述正面临部分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 [1] - 该索赔案件已有部分投资者收到法院下发的核损报告 表明案件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 [1] - 案件诉讼时效仍在进行中 受损投资者目前仍可加入索赔队伍 [1]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详情 - 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的具体表现为 于2024年3月8日知悉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佩芳被实施留置 但直至2024年3月15日才发布公告披露该事项 [1] - 北京证监局因此于2024年4月25日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杨铠璘、章丽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1] 公司证券简称变更 -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 公司证券简称自2025年6月6日起由“天宜上佳”变更为“天宜新材” 公司全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1] 投资者索赔条件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需满足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天宜上佳股票且有持仓 无论在此后是否卖出 [1][2] - 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