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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7][8][13][14] - 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7][13] - 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2][12] 财务报告状态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3][6] - 公司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情况不适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