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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季度报告核心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 -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爱赛克车业有限公司和天津天任车业有限公司已收到与2024年12月火灾事故相关的全部保险理赔款,共计人民币5,140.50万元,保险理赔程序已全部完结 [6] - 火灾保险赔偿被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4] 董事会决议事项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凤凰自行车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国宝先生和王朝阳先生回避表决 [11][12] 关联交易详情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慕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租赁补充协议,将原租赁期限展期两年,从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5][18] - 租赁标的为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6座,租赁面积为6,346.82平方米,租金标准为5.62元/平方米·天,两年租赁总额为26,038,463.73元 [15][23][24] - 关联方上海慕苏科技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12.56%股份的股东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9] -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保障公司办公及经营场所的稳定性,满足日常运营需要,交易价格沿用原协议标准,被认定为定价公允 [25]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