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业务决策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 商品期货及期权套保业务 - 开展业务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需求并秉承谨慎原则 [2] - 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 -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2]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批准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2]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