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件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集中签署了五份担保合同,为旗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或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 - 五笔担保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亿元,具体包括:为金田铜管担保2亿元、为金田新材料担保5.1亿元、为广东金田担保两笔合计5.4亿元、为包头磁业担保0.5亿元 [1][2][5][6]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所有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类型包括具体借款和综合授信 [1][5][6] - 各担保合同的保证期间主要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6] - 针对包头磁业的担保,协议明确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且不存在反担保 [6] 内部授权与合规性 - 本次担保事项已在2025年4月14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2025年5月13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授权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48,062.38万元 [2] - 董事会认为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7]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44,975.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24% [7] - 担保余额中包含外币债务折算,如14,112.40万美元、37,423,578.81万越南盾等 [7] - 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