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天山铝业控股股东锦隆能源因其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标的股票(天山铝业股票)进行现金分红,将相应调整债券的换股价格 [1] 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基本情况 - 锦隆能源发行了两期面向专业投资者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一期发行规模为11.5亿元,二期发行规模为8.5亿元,债券期限均为3年 [1] - 第一期债券简称"24锦隆EB01",债券代码"117225.SZ",第二期债券简称"24锦隆EB02",债券代码"117226.SZ" [1] 本次换股价格调整背景 - 天山铝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 - 公司以总股本4,651,885,415股扣除回购股份62,008,530股后的4,589,876,8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3] - 本次现金分红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17,975,377元,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30日 [3] 换股价格调整机制与结果 -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当标的股票派送现金股利时,换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 = P0 - D,其中P0为调整前换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3] - 因本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两期债券的换股价格均自2025年10月30日起由9.6元/股调整为9.4元/股 [4] 历史换股价格调整情况 - 自2025年5月22日起,"24锦隆EB01"和"24锦隆EB02"的换股价格曾由9.8元/股调整为9.6元/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