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修订公司章程 注册资本5.28亿元 明确多元治理架构

公司基本概况 - 公司前身为绍兴日月星珠宝首饰有限公司,2009年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574 [2]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工业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8亿元 [2]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黄金饰品、铂金饰品、钻石珠宝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黄金投资咨询、租赁服务等多元化业务 [2]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全部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管 [3] - 公司发起人为9家单位,其中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认购7138.52万股,占股份总额的39.66%;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认购7002.50万股,占比38.90%;日月控股有限公司认购1134.99万股,占比6.31% [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6个月内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 公司治理架构 - 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4]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 [4]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比42.86%,职工董事1名 [5]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行使监事会职权 [5]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得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6] - 独立董事享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6] -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 [6] 财务与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7]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且每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7] - 若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董事会需详细说明未分配原因及资金用途 [7]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注册资本,转增时留存部分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7] 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象提供担保等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8] - 公司不得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如确需担保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8]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 [8] - 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8] 章程修订影响 - 本次章程修订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管理、利润分配等核心制度进行明确规范 [1] - 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1] - 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了投资者保护机制,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