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份合同“未交货”,遭6亿元巨额索赔!上市公司及多家子公司被告上法庭
诉讼基本情况 - 三木集团因买卖合同纠纷被福州榕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起诉 涉案金额约6.1亿元[1] - 案件已由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受理 公司作为被告已收到传票 计划于2025年11月10日开庭审理[1] - 公司表示案件尚未开庭 诉讼最终结果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1] 诉讼背景与合同细节 - 纠纷源于三木集团未能按时履行与福州榕投签订的28份《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总价值约5.74亿元[2] - 这些合同签署于2025年2月至5月 涉及电解铜、锌锭等产品的采购 三木集团未能在约定时间交货[2] - 原告因此提起九项诉讼 请求解除全部合同并追讨货款、资金占用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2] 具体索赔金额构成 - 九项诉讼合计索赔金额约6.1亿元 例如在诉状一中 原告请求退还货款6034万元、资金占用利息约92万元、违约金约262万元及律师费约12.7万元[2] - 这并非福州榕投首次起诉三木集团 今年7月曾因类似原因诉讼约1亿元[2] 诉讼涉及的相关方与资产 - 三木集团的股东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也被列为本案被告 该国资公司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三木集团21.47%股份[3] - 原告请求对被告国资公司持有的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656%股权及相关权益的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 - 三木集团多家子公司被列为共同被告 包括福州市长乐区三木置业有限公司、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司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