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晋能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交易概述 -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晋能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金融服务协议》[2] - 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及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每日最高余额均不高于人民币21亿元[2][3]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4][26] 交易方介绍 - 晋能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为204,082万元[3] - 财务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关联法人[3] 协议主要内容 - 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5][7][9][11][13] - 存款服务的利率将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且不低于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财务公司的同类存款利率[8] - 结算服务将由财务公司免费提供[10] - 综合授信服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将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水平[11] - 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将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13] 交易目的与影响 - 此次关联交易旨在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3][22] - 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2] 审议程序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已全票审议通过该议案[23][24] -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