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修订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0月发布公司章程修订草案,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党建工作及利润分配等核心内容进行系统性优化 [1] - 此次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运营,强化党的领导,保障股东权益,为公司战略转型和多元化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1] 公司基本情况与股权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2亿元,股份总数13.62亿股,全部为普通股 [2] - 公司历经三次股权融资:2000年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2007年非公开发行4800万股,2015年再次非公开发行1.18亿股 [2] - 公司注册地址为西藏拉萨市夺底路14号,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2] 股东权利与股东会机制 - 章程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新增股东查阅会计账簿需"说明目的"条款,公司可在15日内以"不正当目的"为由拒绝 [3]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申请查阅会计凭证,并允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 [3] - 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 [3] 董事会构成与高管权限 - 董事会成员调整为5-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超半数 [4]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的投资决策权,单个项目投资上限为净资产的10% [4] - 总经理职权明确:单笔资金运用不超过50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净资产1%),可决定3000万元以下主营业务收入合同及100万元以内对外捐赠 [4] 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 - 章程专章规定党委设立及职责,公司党委由5-9名委员组成,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党员总经理任党委副书记 [5] - 党委将参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及群团组织管理 [5] - 公司要求在改革发展中实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 [5]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确立"现金分红优先"原则,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2元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时必须进行现金分红 [6] - 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7] - 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累计达注册资本50%后可不再提取 [7] 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须经股东会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表决 [8] - 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 [8]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票交易需遵守"6个月锁定期",违规收益归公司所有 [8] 未来发展战略与业务转型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新能源业务 [9] - 标志着公司在巩固公路工程主营业务基础上,向"交通+新能源"多元化转型的战略布局 [9] - 经营宗旨明确提出"逐步发展为大型综合类企业",目标服务西藏区域经济发展 [9]
西藏天路修订公司章程 注册资本13.62亿元强化党建与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