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股权结构重大变动 - 2025年8月6日完成股权过户登记,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湖北能源和三峡资本持有的合计862,535,293股股份 [7] - 股权转让完成后,长江产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962,535,293股股份,占股份总数比例17.41%,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7] - 长江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560,622,096股股份,占股份总数比例28.22% [7] - 原股东湖北能源和三峡资本在本次转让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7]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财政部2025年7月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变更会计政策 [12] - 变更后,频繁买卖标准仓单以赚取差价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按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12] - 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出售,其收取的对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不确认销售收入 [13] - 期末持有的未出售标准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13] - 会计政策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并采取追溯调整法,对公司本期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无重大影响 [8][14] 报告基本信息 - 本报告期为2025年第三季度初至第三季度末的3个月期间 [3] -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3][10] - 母公司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