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核心安排 - 公司拟向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18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年利率为4.38% [8][9][15] - 该借款将用于置换贷款和补充运营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公司将根据子公司资金需求分期提供 [9][15] - 董事会已全票通过该资助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17][23][24][25] 被资助对象情况 - 被资助对象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8][13] - 北京首创投资由深圳前海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0.33%)和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67%)共同持股,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 [14] 其他财务资助与公司治理 - 公司同时批准向北京首创环卫有限公司提供同比例借款,额度为1.715亿元人民币,年利率同样为4.38% [27][28] -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386,432.33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资助,无逾期未收回金额 [18] -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修订了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内的多项内部管理制度 [19][20][31][32][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