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金租(01606.HK):刘思芹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治理变动 - 深圳金融监管局批准刘思芹女士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任职自2025年10月30日起生效 [1] - 刘思芹女士被委任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 - 刘思芹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1] 董事会委员会任职 - 刘思芹女士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及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 [1] - 所有委员会任职均自2025年10月30日起生效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