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高科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警示函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甘肃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公司因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1] - 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叶骥以及时任财务总监陆燕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财务信息披露违规 - 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对2024年前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1] - 更正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1] - 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 股份回购计划及执行情况 - 2024年7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6亿元-10亿元回购股份的议案 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6个月 [2] - 2025年1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股份回购期限延长六个月至2025年7月24日的议案 [2] - 截至2025年7月24日回购期限届满 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83.31万股 回购金额1101.48万元 [2] 股份回购违规 - 实际回购金额1101.48万元仅占原计划回购金额下限6亿元的1.8% 未完成回购计划 [2] - 该行为构成《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违规行为 [2] - 甘肃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