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武纪涉及劳动争议诉讼 原告梁军要求赔偿股权激励损失42.87亿元
诉讼事件概述 - 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梁军起诉公司的《起诉状》[1] - 原告起诉要求确认2017年10月18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1] - 原告请求公司赔偿股权激励损失42.87亿元[1] - 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1] 原告主张及依据 - 原告主张公司未履行2017年7月31日发出的《入职意向书》约定,且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导致原告于2022年2月10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1] - 原告自入职后担任首席技术官岗位并获得公司股权激励,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152.32万股[1] - 原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2日解禁,但公司不配合其减持申请[1] - 股权损失计算基于原告间接持有的1152.32万股公司股票,单价根据2024年1月2日至起诉时公司股票最高价372元(2024年10月10日)确定[1] 公司历史背景 -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在科创板成功上市[1] - 公司曾向原告发出《入职意向书》,双方协商原告于2017年11月30日之前入职,并约定了年薪、股权授予等内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