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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核算不规范!丸美生物被责令改正 董事长孙怀庆收警示函

监管处罚与公司治理问题 - 公司因财务核算不规范及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和披露不规范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被责令改正 [2][4] - 董事长孙怀庆 财务总监王开慧 董事会秘书程迪因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6] - 财务核算不规范具体表现为收入核算不准确 未根据退货情况预估退货率且将少量非实际销售订单计入收入 [4] - 在建工程核算不准确 未根据工程进度暂估未结算工程款 且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未及时转固 [4] - 会计科目列报错误 将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通过应收账款列报 将与研发无关的咨询服务费计入研发费用 [4] - 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琶洲总部大楼时未独立核算 存在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支出情况 [5] - 募投项目调整未及时审议和披露 项目超期未完成并实际支付费用 但未及时披露延期或调整议案 [5] - 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不规范 2023年及2024年相关报告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进度与实际不符 且未按规定披露现金理财详细信息 [5] 财务数据更正与业绩影响 - 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7][9] - 更正后合并利润表中 营业收入虚增454.68万元 净利润虚增1132.97万元 [9] - 营业成本虚增110.34万元 销售费用虚增35.12万元 研发费用虚增73.10万元 管理费用虚减1027.82万元 [9] - 信用减值损失虚减71.55万元 所得税费用虚增59.41万元 [9] - 更正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在建工程虚增5.68亿元 固定资产少计3.75亿元 投资性房地产少计1.83亿元 [10] - 未分配利润虚增1132.96万元 其他流动负债虚增419.55万元 [10] - 公司2025年三季报显示营业收入为24.5亿元 同比上升25.5% 归母净利润为2.44亿元 同比上升2.1% [10] - 2025年三季报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14亿元 同比下降5.4%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