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因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 - 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公司及子公司为被执行人[1] - 该案最初于2025年5月12日收到传票 原定于2025年7月1日开庭审理 后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诉前调解[2] 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 法院责令公司及子公司立即按照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 逾期不履行将强制执行[3] - 执行标的金额为11,542,889.2元[1][4] - 需承担的执行费用为78,942.88元[1][4] 诉讼事项披露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5] -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