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人事变更 -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件 [2] - 原保荐代表人吴宜女士因个人工作调整不再履行职责,由李大山先生接替其工作 [2] - 变更后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大山先生和金城先生 [2] 持续督导安排 - 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原定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1] - 因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需继续对剩余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负持续督导责任 [1] - 此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产生影响,督导将持续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2] 新任保荐代表人背景 - 新任保荐代表人李大山先生为保荐代表人,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历,并具备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资格 [4] - 李大山先生现任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业务董事,曾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经理 [4] - 其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曾参与龙江交通非公开发行、华测检测资产收购及非公开发行等项目,并负责森霸股份首发上市项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