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结构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存续分立,分立为正裕企业管理(存续公司)及三家新设公司:台州于乐控股有限公司、台州豪享控股有限公司、台州至高君合控股有限公司 [2][3] -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正裕企业管理持有公司98,490,59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321% [3]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正裕企业管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其原持股按比例分配至三家新设公司:于乐控股持有32,009,443股(占总股本13.3354%),豪享控股持有34,471,709股(占总股本14.3612%),至高君合控股持有32,009,443股(占总股本13.3354%) [4] 实际控制权与一致行动关系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郑连松、郑念辉、郑连平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保持不变 [4] - 分立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正裕企业管理变更为于乐控股,且于乐控股、豪享控股、至高君合控股与郑连松、郑念辉、郑连平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4] -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44,064,79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187%,与控制权变动前保持一致 [3][4] 分立协议与财产分割方案 - 分立以202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截至该日,正裕投资总资产为17,133.19万元,负债为0万元,净资产为17,133.19万元 [8] - 正裕企业管理所持公司全部98,490,595股股份(占总股本41.0321%)被分割,由三家新设公司按约定比例继承 [8] - 分立前正裕投资对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合计1,000万元(分别为325万元、350万元、325万元)分别由三家新设公司继承 [9] 股份转让协议核心条款 - 正裕企业管理与三家新设公司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均为13.84元/股,为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收盘价15.38元/股的九折 [12][19][27] - 基于该转让价格,转让给于乐控股和至高君合控股的股份总价款均为443,010,691.12元,转让给豪享控股的股份总价款为477,088,452.56元 [12][19][27] - 协议明确此次股份转让是依据存续分立方案安排,不涉及转让价款的实际支付 [17][24][32] 变动影响与后续安排 - 本次控股股东存续分立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33]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 -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存续分立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