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800万元 [1] -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104.44万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1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1]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开立专项账户的议案 [2] - 同意开立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监管 [2] - 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银行选定、账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等事宜 [2] 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的核心内容 - 协议甲方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伍家支行,丙方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专项账户账号为42250133150100002179,截至2025年10月31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账户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4] - 保荐机构天风证券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李林强、李辉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专户资料 [5]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5] - 当专户支取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银行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6] - 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6] - 保荐机构的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或持续督导责任完成之日解除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