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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在2025年10月30日及10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1]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该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1] - 公司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 公司核实情况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1] - 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存在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无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1]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1] -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内容为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