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重组案遭监管问询,交易对方关联关系披露不充分引关注

监管问询函核心问题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出问询函,重点关注交易对方向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但未充分披露依据的情况 [1] 交易对方关联关系披露情况 - 重组草案中部分交易对方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但未明确披露其形成依据及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1] - 控股股东利虔持有朗颐投资28.21%财产份额,康彦龙担任该机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股17.12%,上述三方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1] - 王文刚通过多层持股控制睿盈投资、同达创投等六家企业,该组主体因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掌控构成一致行动 [1] - 凯泰民德与凯泰睿德同受杭州凯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控制,嘉兴迦得与青岛繸子同受深圳市繸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易简鼎虹等三家企业同受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控制,这些关联关系在草案中均未充分披露 [1] 对特定机构关系的澄清 - 公司回应称,根据证券行业监管规范对子公司独立性的要求及各方法人出具的说明,信德一期与广发乾和之间独立决策,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 - 新余众优作为广发信德的跟投平台,则与信德一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