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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参设合资公司,深耕新能源动力总成领域

协议中约定了股权回购条款,若出现目标公司未在2029年12月31日前完成A股IPO或未达到约定业绩要求等情形,芜湖华安战新有权要求回购其持有的股 权。 阿尔特表示,本次投资旨在进一步整合区域优质产业资源,扩充现有产能规模,提升在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领域的业务深度和综合竞争力。合资公司成立后 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不会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阿尔特于11月3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与芜湖华安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合资协议书》,双方将共同出资在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设 立合资公司——阿尔特新能源动力总成(繁昌)有限公司(暂定名)。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151万元。其中,阿尔特以全资子公司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人民币42,500万元,以及集成式纯电动汽 车动力总成研发项目相关技术作价人民币17,651万元,合计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60,151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89.5757%。芜湖华安战新以货币方式出资人 民币7,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4243%。 合资公司设立后,将设立董事会,成员共3名,均由阿尔特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