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 - 杉杉集团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但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未通过 [2] - 该草案由新扬子、新扬船、东方资产及TCL产投组成的四方联合体递交 [2] 重整计划草案核心内容 - 联合体计划通过“直接收购+间接收购+表决权委托”方案,以总价32.84亿元最终控制杉杉股份23.36%股权 [4] - 直接收购部分:新扬子牵头设立的持股平台收购杉杉股份9.93%股票,交易对价25.55亿元;TCL产投收购1.94%股票,交易对价5亿元 [4] - 间接收购部分:新扬子指定子公司与服务信托组建合伙企业,收购杉杉股份0.89%股票 [4] - 表决权委托部分:杉杉集团重整后保留的剩余杉杉股份股票,其全部表决权将委托给投资人持股平台行使 [4] 草案被否原因 - 草案未获通过的核心原因是债权人对偿付比例不满意,且多方利益诉求难以调和 [7] - 表决规则要求同意人数过半且涉及金额超过三分之二才能通过 [5] 重整后续走向 - 随着草案被否,杉杉集团重整进程可能推倒重来,重整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继续推进工作 [8] -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草案时,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与其协商后再次表决,但当前三个主要组别均未通过,方案修补难度大 [8] - 法律界人士认为,对杉杉集团如此规模的企业进行法院强制裁定缺乏先例且影响巨大,重整事宜很可能重新进行遴选 [9] 重整过程中的变数 - 赛迈科在债权人会议前发难,使事件复杂化,其曾指称新扬子在通过初期遴选后将其移出局 [10] - 接近新扬子人士称,新扬子最初是受神秘组局者所托作为牵头人报名,完成遴选后因组局者资质问题接过主导权,决定长期经营 [10] - 有分析认为,新扬子遭赛迈科发难可能与神秘组局者的部分诉求未得到满足有关 [11]
“民营船王”重整杉杉集团计划草案被否 知情人士:多方利益诉求难以调和 不排除重新遴选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