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核心决定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7日决议行使“恒邦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将赎回赎回登记日后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4][11] - 赎回触发条件为自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0月17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19元/股的130%(即14.55元/股) [11] - 本次赎回类别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恒邦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18] 赎回关键条款与价格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28元/张,此价格包含面值100元及当期应计利息0.28元/张 [2][13]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基于第三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0.6%,计息天数为169天(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11月28日) [13] - 赎回条款规定触发条件包括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9] 赎回实施时间安排 - 可转债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11月25日,赎回登记日与停止转股日分别为2025年11月27日和11月28日 [3][16][17][18] - 赎回资金将于2025年12月3日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12月5日 [3][18] - 赎回日为2025年11月28日,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赎回提示性公告 [15][18] 可转债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公开发行3,16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约为31.3亿元 [4][5] - “恒邦转债”自2023年7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7086” [6] - 可转债转股期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9年6月11日,转股价格因权益分派经历两次调整,由11.46元/股先后调整为11.33元/股和11.19元/股 [7][8] 股东交易与转股安排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存在交易“恒邦转债”的情况 [20] - 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20] - 债券持有人若未在2025年11月27日收市前转股,其持有的可转债将被强制赎回,若存在质押或冻结,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 [3]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恒邦转债”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