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从9.13%增加至10.00%,触及5%的整数倍权益变动披露门槛 [7][8][16][17] - 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旨在增强投资者信心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 - 增持计划尚未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拟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增持,未来12个月内暂无其他权益变动计划 [6] 权益变动目的与计划 - 权益变动目的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 - 增持计划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拟在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4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 [6] - 截至报告签署日,已累计增持股份60,005,572股,增持金额约2.46亿元,尚未完成增持计划 [6] 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7,734,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3% [7] - 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11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7,94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 [8][17]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5,683,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7][8][17] 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9] - 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05,683,682股,其中质押股份数量72,000,000股,为本次权益变动前所持有的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5.0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0% [9] 其他相关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为和宜投资实施此前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17]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7] -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1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