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使用不超3.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财务决策 - 光力科技全资子公司光力瑞弘获授权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资金将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1] - 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且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1] 资金使用影响 - 公司表示此次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 [1] - 公司表示此次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