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船王”入主杉杉集团 按下“暂停键”?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 - 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的《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未获表决通过 [1] - 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草案,但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未通过 [1] - 表决规则要求同意人数过半且涉及金额超过三分之二才能通过 [5] 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 - 新扬子牵头的联合体计划通过三步方案以32.84亿元总价最终控制杉杉股份23.36%的股权 [4] - 方案包括直接收购9.93%股票(对价25.55亿元)、间接收购0.89%股票以及表决权委托 [4] - 联合体由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江苏新扬船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和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四方组成 [3] 草案未通过的原因 -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未通过草案的核心原因是债权人对偿付比例不满意 [5] - 多方利益诉求难以调和,矛盾被描述为不可调和 [3][5] - 接近联合体人士冯源表示未能谈拢的原因是各有各的诉求 [3] 重整后续可能走向 - 重整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继续推进重整工作 [6] -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草案后,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与其协商并组织再次表决 [7] - 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由于三个主要组别均未通过,方案可能无法通过修补解决,重整进程或将推倒重来,重新进行遴选 [7] 相关方争议 - 赛迈科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指称新扬子等方在通过初期遴选后将其移出 [8] - 接近新扬子人士林西否认相关指称,并表示新扬子最初是受神秘组局者所托作为牵头人报名,后因组局者资质问题接过主导权 [8] - 有分析认为赛迈科的发难可能与神秘组局者的部分诉求未得到满足有关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