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960,526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04.00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913,170.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52,086,733.70元,资金于2021年10月14日到账 [2] -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投入各全资子公司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2]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安排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获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10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监管协议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华创微电子已在华夏银行北京东单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257000001075085 [6] - 截至2025年10月30日,该专户余额为0元,专户资金仅用于半导体装备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四期)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 -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及开户银行华夏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6]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随时查询专户资料,并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7]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7] - 专户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孰低原则)时,公司及银行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7] - 若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公司或保荐机构可要求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