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项核心调整 - 公司对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议案内容进行调整,将原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的借款担保业务转移至吉林农村商业银行 [2][3] - 调整后的担保方案为:公司及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的借款分别提供4,900万元、4,900万元、1,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3][4] - 担保措施包括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620万元存单提供质押担保,并由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为1年 [3][4] 担保的内部审议程序 -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7] - 持有公司4.80%股份的股东吉林金塔私募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建议将此项担保议案提交至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12] 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476,570.73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31.00% [8] - 公告指出全部累计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