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终审判决的公告
亚联(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公司")于2020年9月向我公司及相关公司提起了诉 讼,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对该案作出了裁定,驳回了原告亚联公司的起诉。后亚 联公司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 案的裁定,并指令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2024年7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 回原告亚联公司的诉讼请求,亚联公司不服石家庄中院判决,再次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 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2020年11月7日、2021年9月28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2月30日、2024年 7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关于重 大诉讼事项裁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0)《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关于重大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