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卖掉经营权,留住品牌权:外资的“知产底牌”
星巴克中国业务股权交易 - 星巴克宣布将其中国业务60%的股权出售给博裕资本 [2] - 交易后星巴克总部保留商标、品牌、配方、店面设计、供应链标准等核心资产的控制权 [2] 快餐行业类似交易先例 - 2016年百胜集团出售中国业务经营权,成立百胜中国并在香港上市 [5] - 2017年麦当劳以类似方式成立金拱门中国,由中信资本与凯雷基金控股 [5] - 此类交易的共同点是品牌总部退出日常经营,但保留品牌和IP授权权利 [5] 交易背后的商业逻辑 - 保留商标和IP是品牌总部的最终控制权,能通过授权费、品牌使用费、供应链溢价获得长期收益 [6] - 知识产权作为风险隔离带,即使经营权变更,总部仍保有对品牌的主导权 [6] - 采取“卖经营权、保品牌”模式的企业占全球90%以上消费品牌 [7] 品牌出海的挑战与策略 - 部分出海企业面临商标被当地代理商抢注、包装被更换等知识产权风险 [8] - 真正的全球化是品牌名称在全球范围内能被安全使用,而不仅是将货物卖到全球 [9] - 企业应优先锁定IP所有权,将合作条款细化写入合同,以结束“有销量无产权”的状态 [10]